《德國數字化戰略2025》
(一)到2025年在德國建成高速傳輸光纖網絡
高性能的寬帶網絡是數字化的基礎和驅動力,因此是德國數字化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確的信息高速公路,德國就不能成功應對日益快速發展的數字化。因此,我們需要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使之能夠滿足大容量、廣泛的可用性和較小的潛在風險的這三種要求。
容量:網上每分鐘傳輸的數量上升到較快的速度。世界范圍內電信固定電話網絡的數據量目前每40個月會翻一倍,移動固定電話網絡的數據量甚至達到了每18個月翻一倍。2014年,世界的容量達到718艾字節(7180億千兆字節),到2019年這一數值會翻3倍,成業2000萬億兆字節。
可用性:德國沒有快速的網絡。當前有96%的家庭使用的是移動LTE至少2Mbit/s的網絡。然而只有6%的家庭使用的是至少16Mbit/s的網絡。
延遲:這種無延遲的傳輸(或者是有輕微延遲)對于很多應用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強烈依賴網絡的云應用以及互聯網企業軟件。研究顯示,在網上貿易中,頁面加載時間每延遲一秒,就會減少10%的銷售額,顧客的滿意度也會下降16%。如今的規則便是,在毫秒范圍之內的延遲都會導致一些應用無法運行。
為了建設競爭力強的數字基礎設施,需要我們采取如下措施:
1.未來在農村地區光纖建設的投資基金。目前100億歐元的基金總額到2025年應該能吸引更多的投資。基金的經濟來源來自下次拍賣的收益(通用移動通信系統拍賣到2020年終止)。目前沒有應用于寬帶建設的第2代數據分離技術受到了質疑。此外,還需要新的金融工具。
2.優化聯邦計劃,尤其是與聯邦寬帶促進方針有適當聯系的聯邦計劃,與工業和中小型企業領域的“區域經濟結構改善”之間的合作效力。
3.建設“圓桌光纖網絡”:電信運營商、國家、州、鄉鎮、企業、團體各方共同努力,實現德國高速光纖網絡建設。
4.逐步開發擁有合理的可伸縮的光纖網絡的“末尾的一英里”。因為經濟型企業尤其需要現代的可以滿足未來發展的光纖網絡,所以應該優先連接企業的光纖網絡。
5.減少光纖網絡建設的程序:為了大力推進光纖網絡的擴建,需要簡化程序,加速冗長的計劃,降低施工成本。數字網絡建設秩序的出發點便是要求實施歐洲降低成本的方針。具體的例子有:成本較低的微型挖掘安裝技術,地面電纜鋪設,對能源和交通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
6.隨著下一代移動技術(5G)的不斷發展,還需要歐洲的技術領導不斷向前發展。因此,需要在發展和標準化的過程中確立正確的發展方向。比如說,可以通過積極參與到德國企業相應的規范化小組而達到。
7.建立投資和創新友好法律框架和規范實踐:在制定基本競爭理念時,應該針對投資,創新和經濟增長。公司需要獲得鼓勵,才能對投資風險做出應對。此外,還需要發展和應用市場準入和工資方向的新措施。為此,我們需要在對話領域加強數據秩序建設,促成有承載能力的解決方案,并且輸入布魯塞爾的TK-展覽中。所以,對歐洲委員會寬帶領導方針的適應是非常必要的。如今的制度妨礙了光纖網絡的要求。
8.農村地區目前積極的市場活動的支持,比如說通過對居民,企業和地區管理更深入的了解而為數字化提供機會。
(二)帶領一個全新的經濟繁榮年代:投資新興企業并促進新興企業與成熟企業間的合作
對于制造業大國德國來說,連結成熟工業企業與發展迅猛的新興企業,將是一個巨大的發展契機。一邊是雄厚的資本與穩固的市場地位,另一邊則是擺脫傳統束縛的新觀念和新方法,雙方間建立良好的聯系合作,將能克服第四次工業革命(工業4.0)的一切挑戰。在第三產業方面,成熟企業與新興企業間的網絡化聯系同樣也蘊含著巨大的創新潛能。根據埃森哲公司的一項研究顯示,從發展潛能的角度,至2020年,僅德國因與新興企業缺少效率的合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高達990億歐元,這大約相當于當下國內生產總值的3.4%。
我們期待一個全新的經濟繁榮年代,而這些需要依靠以下措施的推動:
1.我們應繼續促進新興企業的發展,例如建立coparion基金會(企業資源計劃之新興企業基金會成員);通過企業資源計劃專項基金和復興信貸銀行更好地資助新興科技企業及新生創新企業;在EXIST項目框架下繼續擴大對新興企業的資助;繼續擴大企業資源計劃/EIF風險平倉基金,并在企業資源計劃風險資本援助基金(企業資源計劃風險投資專項基金的4億歐元預算)的框架下,致力于復興信貸銀行對風險資本市場的引導。
2.在2016年還會有一筆高達5億歐元的促進增長資金用作以上方式的補充,這項資金由上述基金會與歐洲投資基金會共同承擔。作為成功風險資本管理人/基金會的合作投資基金會、歐洲投資基金會將對每個達到標準的發展中的德國創新企業給予3000-4000萬歐元的投資。
3.我們力求在2017年實現建立一個資金容量約為3億歐元的高科技項目基金(HTGF)三號的目標。該高科技項目基金的首要任務是向發展勢頭較強的新興科技企業提供資金援助。我們希望,在2005年建立的高科技項目基金一號及隨后的高科技項目基金二號之后,仍然繼續沿用的投資方式。這樣的舉措能使公共及私人企業都再次共同參與進來。
4.在2016年,我們將繼續大力擴展INVEST項目:該年私人對風險資本的投資將達到50萬歐元(迄今已達到25萬歐元),占投資總數的20%,而INVEST份額的資本利得,則被用于償還賦稅。除此之外,部分投資資金還將用于平衡虧損。結果,申請人的范圍也將顯著擴大。
5.我們希望,德國能以強勁的競爭力在風險資本基金上繼續發展。為此,我們希望能改善法律及賦稅方面的框架條件。關于入股的資本基金所涉及的管理服務需要繳納流轉稅的問題,我們選擇遵照歐洲法院的裁決行事。更加重要的一點是,如何處理持股人變更時的虧損結轉問題。在面臨中轉融資或戰略投資時,要確保完成發展企業的稅損轉結。
6.我們希望能將創新企業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并確保無論如何不會再給這些新興創新企業施以新的負擔。而當對一項法律法規進行再討論的時候,聯邦政府無論如何都應確保將新興創新企業視為特例,并找到一個卓有成效且符合歐盟法規的解決辦法。
7.我們希望重新大力發展證券交易所,并將其作為發展中的新興創新企業的融資渠道,從而開啟風險資本融資的重要后備計劃。為此,在一個由聯邦經濟部長Sigma Gabriel主持召開的圓桌會議的總結報告中,還出具了一份貿易推薦排行榜。在2016年夏天,我們還將發布一份對于迄今所有成果的盤點分析。
8.早在計劃時期,我們就開始通過全新的“企業創始人數據創新大賽”,評估各個參賽者的創業理念并選出其中的佼佼者,對這些潛在的企業創始人提供資金支持。
9.我們對德國新興企業提供例如信息、咨詢意見以及資金支持,或是通過國際化加速器,以促進他們與國際接軌。除了在硅谷及紐約現有的加速器外,我們也已在2015年冬天選擇波士頓生命科學園區并著手建立第三個加速器。
10.我們大力支持新興企業與成熟經濟間的網絡化連接,以促進新興企業的創新力在各個經濟領域數字化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11.我們將繼續支持提倡“女性創業”并加強與“年輕的數字經濟”咨委會間的合作。
12.行政機關日益數字化,我們希望借此契機簡化企業創辦流程并削減辦理業務的費用開支,以便新興企業騰出更多時間用于在市場上站穩腳跟。
13.除此之外,我們還將通過引入統一聊天助手2.0并堅定不移控制行政機關擴張,以從根源上削減行政機關規模。
14.不僅如此,我們還將把現有信息及咨詢項目打包上傳至企業創始人孵化器,為各位企業家提供方便。此舉旨在使創辦企業更加簡單。
(三)為更多的投資及創新搭建良好的框架政策
建立一個科技層面的歐洲數字化單一市場。在標準化和規范化領域,歐盟應保持自身先驅地位。因為在現代8M:領域,設備的價值取決于其與其他設備相互溝通聯系的能力(網絡效應)。歐洲標準化需要緊跟世界技術發展的步伐并在國際舞臺上得到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不能以損害那些有成功潛力的正在進程中的國家倡議為代價。我們希望該標準化進程能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并與現有政策協調一致。
建立一個法律層面的歐洲數字化單一市場。我們需要制定出一個在未來可行的歐洲電信法案框架。唯有當一個效率的電信市場能覆蓋方方面面并保持發展勢頭時,德國與歐洲經濟才能在國際舞臺上保持競爭力。對即將出臺的電信法案框架修正案而言,其核心要素是:在面臨調節工具的選擇時,選擇更加靈活的;為寬帶擴建吸引投資;將通過互聯網為用戶提供各種應用服務的業務適當納入考慮范圍;使消費者權益與電信法案原則上相一致;保持現有的普遍職業綱領,有需要時也可適當簡化;使部門框架優化。
媒體和線上平臺同樣也需要納入調整范圍,以便于在同等競爭環境中比較各服務業的差異。大型線上平臺還能把握和控制進入線上市場的渠道,并對其他市場參與者的貿易及發展產生巨大影響。為此,我們需要為繁榮的數字化網絡及創新型產業建立具體可比的前提假設。歐盟委員會正在著手進行一項關于線上平臺所扮演角色的調查研究,因此,我們的一步就是需要保證該項調查研究細致并順利完成,且將結果對外界公開。
1.線上市場的特點還需要被納入卡特爾法的考慮范圍。如此一來,大型互聯網企業就可以將其在某個服務型行業領域(如網絡搜索引擎)中的優勢輕易轉嫁到其他市場(如有償在線中介類服務型行業)中去。因為雖然起初的服務性行業領域是免費的,但這在卡特爾法的層面來說是無足輕重的。盡管如此,為了能在檢驗法層面進行干預,又為了能夠避免對市場權力的濫用,需要清楚地闡明,從市場的角度出發,間接支付也是可以被允許的。
2.我們需要認識到并克服跨境電子商業所受的法律限制及其他方面的阻礙。對每個市民及企業來說,跨境電子商業為他們提供的不僅是更多不同的商品品種及服務項目,還有更加低廉的價格。我們需要著力消除現有的阻礙(不僅有法律層面的限制,更有市場參與者違反競爭規則的行為)。
3.為了保證歐洲在下一代移動通訊網的發展中保持技術先進地位(即立足“千兆光纖網絡”的前列),需要對頻率規范進行適當調整。這就要求各成員國需要擅用自身國家特色(如后備支持)和先發優勢(開放頻率)。
4.我們需要發展一個以通行準則(如數據安全及數據獨立)為基礎的歐洲數據標準政策。服務商是否會遵循基本法呢?是否會保護私人數據呢?這樣的疑慮會逐漸消解數字化環境中的信任。為此,我們需要盡快解決歐盟層面中與跨境數據加工使用相關的法律及技術層面問題。
與此同時,德國需要以數字化的眼光重新檢驗國家法律框架。我們建議出臺一部數字化法,其中應包含開放競爭,公平競爭,數據安全,數據主權以及歐洲協調化五項原則。我們需要一個一致的法律框架,這個法律框架應當適用于一切媒介,應囊括包括電信法、電視媒體法和無線電設備及電信終端設備法等在內的互聯網相關規章制度。除此之外還應有相應的技術調整作為補充。
除了現有的職能外,數字化法的核心應當是認識到數字化的問題,繼續發展和補充現有法律框架。為此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為可比較的服務構建一個統一的法律框架,并將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服務提供商納入框架范圍。
2.歐盟數據保護基本準則(DS-GVO)應支持在該領域運用國家標準,并通過透明度指標、數據安全與便捷度標準,加強發展數字化效應(其中包括網絡效應、鎖定效應)。
3.適應以大數據位置為基礎的服務這種新的商業領域;具體措施為:數據主權和數據保護,透明度義務及信息反饋義務(修改國家數據保護法,重點使其與電信法、電視媒體法和無線電設備及電信終端設備法相適應)。
4.通過構建一個創新友好型法律框架(參照智能電表——數字化能源轉變法、智能健康監測法),促進社會數字化進程。
國家作為規則制定者,期待一個更加告訴的發展進程,飛速發展和各路創新,而目前的現狀并不能滿足其期待。在那些有足夠經濟和科技條件支撐創新嘗試及實現的地方,才出現了創新。為此,我們應該仔細考慮為新的科技及商業模型調整“實驗空間”。這在一方面為我們提供機會,使得我們能將價值創造與相關的經濟環境緊密聯系起來;另一方面讓我們能以一種確保的方式及手段發展合乎社會期望的創新。除此之外,地方性實驗空間還為下屬的自治城鎮提供機會,使其可能成為某種技術及創新的領軍場所。
這個實驗場所應當具備以下特征:
首先,它應當是區域性的、非永久的、有明確實驗參與者圈子的場所。它應當界限分明,是一個專為合乎期待的技術貿易和社會焦點制定的創新場所(例如遠程醫學、移動性)。
其次,如果有必要的話,在法律及監管框架條件中,實驗條款中的時間及地域限制應遷就創新項目。
第三,獨立于創新者的評估和監管,一直都是不可或缺的。該獨立機構的任務同樣是,開放風險視角下可允許的自由空間以及限制約束肉眼可見的危害。我們即將建設一個“聯邦數字局”(預計10月建成),來接受以上任務。
第四,實驗及相關研究的目標是,探討一個符合預期的責任重大的,長期的,普遍使用的調節機制應該有哪些特征,并征求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內的各方意見,然后發展這些建議。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德國及整個歐洲融入全球化市場。歐洲地區不應忙于內部相互競爭,而應該攜起手來與歐洲外的競爭者一決高下。因此我們需要在一個現代化競爭政策,這個競爭政策應當考慮到全球市場的現狀,而不是僅僅著眼于國內市場。因此,我們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一方面,加強適應德國法律的聯合監管。迄今對于監管的考慮仍然只停留在聯合企業的銷售額上。然而在數字化領域,營業額低的企業卻與市場聯系得更加緊密,這一點能從他們買價很高上體現出來(如Face book收購What Sapp)。為彌補這一差距,我們在反競爭限制法第九次修正案框架中加入了關于成交價的內容作為補充。
另一方面,在進行歐洲聯合監管時,我們需要充分考慮全球競爭形勢。市場界限過于狹窄,是無法充分考慮全球競爭形勢的。由此引發了聯合壁壘風險,這可能會損害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委員會也迫切需要檢驗和實現其相關市場規劃原則。對于企業的競爭力分析結果進行解釋闡述,同樣有利于企業的司法保障。
(四)推動我國經濟關鍵基礎設施領域的智能網絡化
智能網絡化代表了關鍵基礎設施領域中數字化潛力的與系統的利用,如能源、交通、衛生、教育和公共管理領域。在該概念下,熟悉的例子包括智能電網、智能電表、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慧城市、電子醫療、電子學習、電子政務、電子參與或實現老年人自理的輔助系統。
智能網絡化使一個更高規格的參與社會與政治生活成為可能,即在以上提到的國民經濟的基礎系統中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和實現增長。根據德國弗勞恩霍夫系統與創新研究所的一項研究,智能網絡每年可以創造約560億歐元的社會效益;其中有390億歐元的預期效率提高和170億歐元的額外增長動力。
為了實現我們的目標,我們需要掃除障礙并予以實施過程中用戶部門大力支持。接下來要做的是:
1.促進投資和確保法律確定性。關于智能網絡化投資環境需要得到優化。法律框架需要不斷跨部門發展,并確保法律的確定性。尤其是,對于數據所有權和使用透明法規更是必不可少的。
2.近期通過的歐盟數據保護法規將確保更清晰的透明度和法律確定性。提高智能網絡化歐洲層面基礎:需要建立標準,以便創造一個統一的泛歐洲市場環境。德國聯邦網絡局將為此推進歐委會頒布的“ICT標準化滾動計劃”的實施與更新,并也將考慮到智能網絡化的促進目標。對于在DSM-VO的網絡中立性調整在實施時,需要在開放的互聯網中繼續得到保護,并同時予以創新服務空間,例如,在衛生和交通部門的應用。
3.擴大需求,產生協同效應。公民以及用戶間的額外的信息和交流,是對于各州和各地區智能網絡化的接受能力增強與ICT解決方案需求的關鍵。“智能網絡化”這一倡議是各種質問的焦點。自2015年11月以來,這一倡議就以在德國范圍內“路演”討論的方式尋求與參與者和感興趣者的對話。
4.通過一張在線地圖,展示較佳實踐范例。這些范例可以成為其他的參照范本。“智能網絡化”倡議的另一個關鍵要素是開放式創新平臺。在這個數字市場和討論空間內,專家、用戶和有興趣的公民都可積極參與其中,抒發自己的想法并交流經驗。現有方案中的協同作用也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工業4.0的背景下,對ICT以及中小企業數字化的研究和創新促進。
5.啟動“智能網絡化示范區域”促進項目。特別是在教育、衛生、能源、運輸和行政等基本部門中,一個顯著的社會或國民經濟的增值是以公眾對于示范區域支持和重點項目的帶領作用為前提。為了支持試點和示范地區,聯邦政府以相應的開放方式系統評估了實驗條款框架。
6.建立聯邦計劃——“數字化聯盟”。該聯盟基于每個人都受到數字化影響,并且在經濟、行政和當地居民之間的互動下十分容易推動的這一思想。數字化聯盟應以示范地區為主,不同的地方政權、區域、企業、協會和民間團體之間秉著共同的目標,在地方層面上制定并試行具體的數字化措施。該聯盟是由聯邦層面的服務辦公室發起的,并在建設和公共工作上予以支持(構架、戰略制定、方針選擇、指導、交流等)。
7.建立智能網絡化項目加速機制。該加速機制對年輕公司在成立后不久的起初發展時間到向投資者介紹商業介紹計劃書時,通過提供工作室、戰略和技術支持、網絡接入支持,以及在有可能的情況下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
(五)加強數據安全并發展數據主權
確保信任、安全和數據保護是這個數字化程度越來越高額世界中眾多參與者的共同責任。除了國家,經濟、科學還有用戶本身也涉及其中。因此,只有所有的利益相關方都密切參與,以下措施才能取得成功:
1.我們將共同檢驗其他法律法規是否也是必要且有意義的,如IT安全缺陷的產品責任規則以及硬件和軟件制造商安全標準。經濟間諜和網絡攻擊需要通過不以德國或歐洲邊界為轉移的國際規范予以制止。
2.我們需要確保,即使不是作為重要的基礎設施經營者而不受法律義務約束的那些企業,也應提高其數據安全級別。為此,我們將同經濟與科學領域的合作伙伴一起繼續擴大“經濟IT安全”這一計劃倡議。
3.我們將在一個研究框架下確定,德國存在哪些數字技能和關鍵競爭力——同樣也在國際比較中,并以此來創建數字地圖集。在此基礎上,我們將在利益相關者參與進程中開始持續的權限監測。我們的目標是,有針對性地促進獲取數字主權的必要關鍵技術及能力。歐盟數據保護基本條例規定了消費者和商業利益體之間的適當均衡,并通過加強確定數據虛擬化的工具,為數據的多樣性和大數據建立以未來為導向的法律框架。在執行數據保護法規條款的框架下,這取決于這一均衡是否能在全國范圍內的數據保護法中確立下來。聯邦財政部在與工業和數據監督部門合作下擬定出了數據保護認證基礎。
4.基于歐委會與美國簽署的跨大西洋進行數據傳輸“歐盟—美國隱私保護”協定,我們將努力確保歐盟委員會的充分決定權,使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安全得到同樣的保護。
5.為“云技術”制定出數據保護認證。在“可信云”的技術程序的框架下將形成歐洲標簽的基礎。我們準備跨境使用電子識別、合格電子簽名、企業與機構的電子簽章為企業,和其他電子信托服務。因此,我們為歐盟范圍內的安全與值得信賴的電子交易提供了條件。
(六)為中小型企業、手工業和服務業提供新的商業模式
我們的目標是,我們的中型企業部門積極參與到數字化進程中,可以在未來繼續保持其市場地位并占領新的市場。對此,仍有許多工作要做,特別是在提高數字化發展意識領域。雖然,88%的企業意識到數字化與企業成功之間存在緊密聯系,但是51%的中小型企業還沒有把數字化進程納入企業的業務戰略中。
根據現有的“中小型企業數字化”舉措框架,我們以用戶為導向的指導路線、實際例子和活動幫助中小型。部分舉措是:
許多的能力中心(其中有一些是專門為手工業而設)是我們隨著促進計劃“中小型企業4.0——數字化生產與工作流程”逐步在德國所有地區設立的。
4個中小型企業為數字通信、應用云、流程管理和貿易提供深入支持服務的機構。“數字行動”計劃,伴隨該計劃我們將為中小型企業在三個模塊中——IT安全、網絡營銷、數字化業務流程的外部咨詢服務費用提供資金支持,手工藝企業也包含在內(目前在魯爾地區,薩克森和哈勒地區),以及“創新行動”項目,在該項目中我們完成了促進路線——創新管理,在該路線的帶領下,我們為100人以下企業承擔咨詢創新管理化的50%費用。
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現有的活動。因此,我們想通過“中小型企業數字化改造計劃”為中小型企業在數字化改造過程中的投資問題實施激勵措施。
我們中小企業數字化戰略的核心部分是截至2018年的10億歐元“中小企業數字投資計劃”。該計劃著力解決中小型企業存在的資金不足問題,并作為已經實施的中小企業相關創新助力項目的補充。這兩個項目分別將投入7億歐元與2億歐元,以服務于不斷上升的需求。
總體而言,助力計劃將包括下列內容:為了確保可用程序的更好可視性,為了建立更曠闊的寄送人圈子交談空間,我們將為數字化進程設立用戶友好型的門戶。
支持內部包括分析與咨詢,個人和組織發展計劃,有針對性的技術研發,推動投資的投資補貼以及提高中小企業IT實施項目,包括實施引導。
這些措施將同時對新的基于互聯網平臺和商業模式發展做出貢獻。
此外,還應通過建設在數字信息交換方面的歐洲/國際網絡促進德國中小型企業在歐洲中的更強大的數字聯網發展。
為了使中小企業可以很好地了解ICT解決方案,我們將通過所謂的數字化試點擴大和深化我們的咨詢服務。
我們還將為非技術創新開展的新舉措和促進計劃,因為非技術創新也是新數字業務模式中重要驅動力。
我們希望在柏林為中小型企業建立一個“數字化之家”,并向整個德國和歐洲輻射,這個“數字化之家”作為始發點和展示窗口,擁有各種演示和展覽可能性與可行性。
除此之外,我們將通過成熟公司與初創公司和研究機構的相互競爭以及通過較佳實踐的例子(企業家相互學習)支持公司的數字化進程。
我們計劃成立一個“中小型企業數字化”特別工作組和一個一站式機構。該特別工作組統籌各項活動并對相關部門在重述改進設計方面提供咨詢。其中還包括辦公室的設立和運營,該辦公室在一站式機構概念下對特別工作組提供運營和促進支持。
(七)以工業4.0實現德國生產區位的現代化
德國是世界先進的工業基地之一,因此,德國將從其競爭中的先進地位出發開始尋求工業4.0的較佳解決方案。德國的工業生產和生產相關的服務業占德國經濟總量的一半以上。在生產技術中的許多數字創新方面,德國都處于先進地位。競爭,特別是美國和東南亞地區的競爭卻十分激烈。例如,美國的企業從2012年至2022年可獲得“全國網絡制造創新”促進支持,該項目金額達10億美元。
工業數字化僅僅為德國就開辟了截至2025年累計額外的4250億歐元價值創造潛力。根據預測,生產率將提升30%,每年提高效率為3.3%,每年將降低2.6%的成本費用。在未來五年內,以下行業將受益匪淺:汽車行業的增加銷售額525億歐元,增長13.6%;機械制造(增加320億歐元,增長13.2%),流程工業(增加300億歐元,增長8.1%),電子行業(增加235億歐元,增長13%)和ICT領域(增加150億歐元,增長13.4%)。
隨著工業4.0的深化,我們的觀念和生產形式將發生變化。工業和服務業之間的界限將變得模糊。全球競爭仍然繼續在工業中以數字化驅動形式成為ICT領域的基礎。我們需要抓住每一個機會利用和擴大我們的產業優勢,如在汽車的數字控制裝置或復雜的生產流程方面。為此,對于數字技術組成元素的自身能力需要大量拓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利用我們的巨大潛能,通過新的商業模式創造出更加有效的、親近客戶的和節約資源的產品以及附加值。
然而,50%的德國企業都是以行業競爭為出發點,以IT行業為例,專注于核心業務。同時,只有60%的德國企業對工業4.0做了良好的準備。
這些數字表明,市場存在著大量支持和輔導需求,以使工業企業能夠發展適當的評估技能和能力。聯邦財政部在工業4.0平臺中與伙伴共同在經濟與科學方面制定了實用主線和行動建議,以下方面有所涉及:企業在工業4.0實施過程的標準化、IT安全、法律框架條件和工作、培訓和進修。在區域活動中我們與當地工商會一起收集關于工作結果信息,并以實例的形式給出對工業4.0的具體理解。
我們的目標是:使德國成為世界上先進的工業4.0的供應國和用戶國,并且由此成為現代工業區位。我們想在數字化策略和新業務模式發展方面支持工業的中小型企業。我們相信:工作4.0提供了新的更多責任感卻更少體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可能性。為了開發和利用工業4.0的潛力,我們需要做到以下方面:
1.我們利用所有的中小型企業助力計劃,以提高工業中小型企業的敏銳度,使他們得知新消息,并促進其投資。
2.我們正計劃實施微電子產業促進項目。對于工業4.0來說,離開微電子技術,必要的傳感器和機器/機器人的傳動器以及獲得我們的數字主權都無法實現。因此,我們應致力于歐洲微電子研究與創新項目,政府相關部門也將在2017至2019年間撥款10億歐元參與該項目。
3.我們正在實施工業4.0平臺行動倡議,該倡議在漢諾威工業博覽會上由5個該平臺的工作組提供,主要涉及領域為:標準化、法律框架條件、IT安全和勞動。主題包括安全認證和安全跨企業通訊、機械指令進一步發展的必要性、標準化要求和培養員工在安全要求方面的相關知識和敏感度此外,該平臺還會發布IT安全的快速檢查列表。
4.我們正在制定一項行動計劃“工業4.0標準化”。對此,聯邦經濟及科技部將定期邀請相關人員和外部專家參與標準制定。目的是為一個步驟提出一個協調一致的行動計劃,實現工業4.0標準化。其中,工業4.0的參考架構(RAMI4.0)起著核心作用,還將引入國家和國際標準化和規范化組織中并且市場化。
5.我們還將加強國際合作。與重要的合作國的雙邊合作可以支持工業4.0的轉型過程。例如,與中國在工業4.0領域的雙邊合作可以加強德國企業在中國市場上的地位。工業4.0平臺與美國工業互聯網公司(IIC)在共同測試場的領域開展合作。
(八)數字化技術的研究、發展和創新再創新高
經濟數字化的成熟度可以通過研發轉讓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工業4.0和大數據是目前的大勢所趨,也是德國聯邦經濟部著力研發的技術重心。這次技術研發以建成高科技應用的示范性展示方案為目的。此外由于中小企業作為數字化技術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我們將強有力地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ZIM)。
然而這些只是一步。在全球競爭激烈的區域,數據經濟領域的創新力很旺盛:例如在美國2012年申請的大數據解決方案領域的專利項目就占據了全部專利的49%,在德國卻低于5%。目前德國企業的數據分析仍采用比較舊的技術,新技術只在不到1/4的所調查公司投入使用。只有1/5的公司評審了社會媒體數據的價值。
相比其他國際競爭者,歐洲整體在IKT研究領域和數字化創新領域比較落后。一是歐洲在IKT研究領域只投入了國內生產總值的0.21%——相比日本投入了0.57%,美國投入了0.58%,韓國投入了1.47%。二是在全球關于互聯網技術的專利中歐洲只占6%——遠低于美國、韓國和日本。三是在遠程電訊方面的專利權上,美國達到了整個歐盟水平的5倍。
在加工流程中,3D打印技術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2013年,3D打印行業的產品和服務業全球銷售額由5.29億美元增長到了30.7億美元,并在2020年預計突破210億美元(德國企業的份額為15%-20%)。在這個領域德國活躍著大約1000家企業,其中中小型企業(KMU)占有大約90%。目前這項技術主要運用在快速建模(24.6%)和通用技術檢驗上(28.9%)。其中快速加工和快速化工具生產(占9.6%)顯得越來越重要。
機器人技術也在很多領域有著很大的發展空間,尤其是在物料物流行業、勞動密集型或者小批量加工的生產行業。世界機器人行業聯合會(IFR)期待于2017年全球范圍內能夠在物流行業的服務性機器人(主要在生產方面)達到3億美元的銷售額。未來機器人技術在消費品領域的前景也十分可觀。這里涉及到分工性的生產和供應市場的發展,他們的前景是十分巨大的。此外,健康和護理領域也作為未來機器人的潛在客戶值得高度關注。
家庭網絡化(智能家庭)很大程度上將通過數字化平臺進行改造。“智能家庭根證書項目”是理解越過技術和系統制約的開放的網絡化整合平臺的一步。只有這樣,才能代表德國眾多的中小企業的供應商和生產者的利益,為他們進軍國際市場鋪平道路。
“云技術”實現了隨時隨地通過互聯網獲取數據,并借助分析軟件對這些數據進行加工。總體的商業活動將會越來越快捷和靈活。
為了在數據經濟水平上達到世界先進的國民經濟的水平,我們需要強化經濟數字化。此外中小企業的研究應該得到稅務方面的支持。
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折舊可能使得數字化技術的投資更具有吸引力。軟件和數字化技術方面的投資對企業的改革創新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為了適應越來越短的革新周期,數字化技術的軟、硬件及所有設備的折舊年限應該縮短到三年。
2.我們要著力強化技術和使用領域以及燈塔項目的革新:在經濟平臺領域的技術項目“智能服務世界”、在工業4.0和自制系統的“自動化工業4.0”、在產品工程學、物流、機器人技術、3D工業化和工業交流方面的“PAICE”項目、在大小數據方面的“智能數據”就是具體的實踐例子。這些技術將會持續發展,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將出現新的課題,我們也將面臨著信息安全方面的挑戰。
3.我們要保持技術上的自主權:項目的構想十分必要。這些項目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歐盟和國際層面的研究和工業領域的合作伙伴聯結在一起。德國和歐洲的裝備需要為了滿足工業交流、數據分析的需要實時加強。
4.我們要對10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引進稅務方面的改革和強化。雖然津貼會造成一定的損失,但是也可以享受到相應的資助。
(九)推動各年齡段數字化教育的實踐
“數字化學習”策略我們需要人人參與。數字化技術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根據進修任務的核心內部開放性的評價。這項要求不是來源于經濟和教育政治家。新的調查顯示,73%的教師都支持這一舉措。
我們的目標是:
1.到2025年每一個中小學畢業生有具有信息科學、演算法和編程的基本知識。做到這一點,需要在中小學教學計劃中明確性提出這些必修內容,也要對教師進行培訓。
2.到2025年德國在教育領域的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躋身于先進地位。
3.2025年對于在職員工來說,在何處獲取新的因特網知識將成為重要的考慮。
4.2025年所有公共的、受資助的培訓者都要在網上開展相應的教學單元。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需要在所有層面將數字化世界的培訓安排妥當:從中小學到雙元制教育模式、高中到職業培訓都需要盡可能面面俱到。為了促進數字化教育、優化教育領域的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開展聯邦州之間此前沒有的密切合作。
基礎教育是數字化通識教育的關鍵。我們希望:
1.德國的中小學通過數字化媒體的使用能躋身于國際化先進水平。
2.企業和職業培訓者的關系能更加緊密,例如可以通過使培訓機構熟悉創新和知識管理的經濟理念來實現。
3.在教育培訓領域加強“組建”,使數字化平臺的知識學習更加便利,開發潛在的創新能力。職業的雙元式教育是滿足日后對人才需求的重要途徑。這日后也將成為“德國制造”優良品牌的保證。
4.能一貫堅持使職業教育符合數字化經濟的要求。現有的培訓準則和進修準則需要根據數字化能力的要求保持更新。這也就意味著,方法和問題解決方案需要得到進一步加強。在沒有自己獨立的研發機構的企業,員工需要加強在創新過程中加強職業培訓。
5.跨企業的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可以針對數字化技術提供較高水平的培訓。因此,設備方面必要的投資應該鼓勵。從2016-2018年每年都會有額外的800萬津貼可供使用。
6.雙元式職業教育培訓需要和實踐緊密結合。這樣的話,不管是接受企業培訓者還是高校畢業生都可以直接上崗。在軟件開發和編程行業雙元式教育實踐的優勢顯而易見。培訓內容、框架、四種信息行業的區分都將在受培訓者、提供培訓者、雇主、員工共同制定和審核(2016年秋季之前)。在這個前提下,信息系統電氣工程師、信息工程師、信息系統銷售、信息學銷售等職業將會得到規范和現代化。
7.我們的實踐要與時俱進,既考慮到現存的職業,也要考慮到新生職業的要求。日前我們在與社會合作伙伴討論電商行業的發展。高素質的員工是經濟創新力和經濟競爭力不可或缺的基石。大學構成了數字化改革的核心。
我們希望:
1.為了加強在MINT領域特別是信息科學領域已有的機構的地位,我們想任命更多的大學教授職位,特別是大數據、工業軟件和信息安全。同時我們也會和經濟開展緊密的合作,如提供第三方資助或者獎學金資助。
2.信息科學、數據分析和網絡都是跨學科的,都可以在其他領域得到需要,比如經濟科學、法律、政治和社會科學。科學技術能力需要兼備經濟、政治方面的評定和調整的能力。就像企業需要的數字化技術也不單單是只在信息部門工作,總體經濟水平也不單單是只需要統計信息行業的類似,數字化技術需要越過的限制。
3.我們要繼續加強高校擴建工作,為了給經濟帶來先進的技術并使之服務于德國和歐洲。
4.網上提供的學習模塊,如“大容量網課”(MOOCs)日后要更好地與大學學習整合在一起。在線學習應該作為傳統學習模式的有效補充。
由于技術的飛速發展,職業進修已經成為終身學習和工作4.0的關鍵。因此我們將:
1.強烈主張工會和雇主開辟更加靈活的、個人的數字化培訓道路,這樣才能給員工傳授與實踐密切相關的、企業經營相關的基礎知識和與之互補的交流和項目工作的知識。聯邦經濟部對此已經提出了對于職業進修的框架和概念,特別是對于KMU的員工。這份框架在短時間內將會公示,并作為試驗版本供討論。聯邦經濟部也會在日后暫時性地督促試用。同時要注意到進修者的責任和義務。
2.特別關注中小型企業,幫助他們順利持續地進行員工的職業培訓。工業技術的快速進步對職業培訓、對優質企業和有經驗的人才提出了很大的需求。中小企業4.0將會對職業培訓提供幫助和引導。
3.完善對企業職業培訓框架之外的員工進修的評估和認證系統,可以提高職業培訓的吸引力和透明度,我們也更加強調進修的靈活性,同時也要讓網絡課程作為職業進修的輔助課程。
4.加強媒體的競爭力。使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從網上進行職業進修并能后從自主評判眾多數字化資源的質量及優劣
(十)建立現代化的數字化代辦中心
今天在我們談論到數字化時,提到的都是不全的。為了激發數字化的活力和適用性,我們需要適時的政策制定以及執行。為了回答關于數字化的競爭、市場和消費者相關問題,僅僅是單純地把數字化提到議事日程是不夠的,還需要建立一個國際性的數字化代辦中心。數字化代辦中心將對聯邦政府政策的制定以及執行提供中立、持續的支持,并在數字化的進程中站在經濟和消費者的立場上。
數字化代辦中心持久的努力將會讓德國成為國際上此行業的先驅。雖然在G7國家中有可比性的任務,但是他們的任務主要是電子化政府,而不是數字化的任務。
新的數字化代辦中心應該立足于以下三個重要基石:
職能整合能力、支持數字化的議事日程、持續加強數字化能力。
數字化行業創造的價值應該將內容、服務、使用及連通性、設備及用戶統統考慮在內。為了在解決數字化目標爭端過程中預防“自建壁壘”的想法,標準化、數據保護、信息安全這些話題都需要被重視。
要將數字化代辦中心的分析和執行力明顯提高。此時要考慮到已有的新規定的任務。首先對市場的觀察要加強,尤其是實施新歐洲標準來保障網絡自由。在歐洲委員會近期的審查中對國家的由于數字化內需而帶來的內需控制中心任務的增多做出了預見。“數字化聯網/網絡平臺”指揮部的建立,是代辦中心職能擴大和整合的一步。
到項目中期,數字化代辦中心應該承擔起信息咨詢的任務,讓企業和消費者知道官方當局是他們權威的中心的咨詢人,在遇到執行困難的時候可以尋求政策支持,化解困難。聯邦環保局和移民局也可以在建立數字化代辦中心事務上提供幫助,建立起一個解決商業挑戰和困難的中心。
目前我們設想中數字化代辦中心的工作如下:
1.分析、市場觀察、數字化報告。
2.對企業和消費者提供咨詢工作并可能的話,提供實質性的幫助。
3.降低咨詢和協調費用。
4.對重要行業(工業、服務業)在數字化潛能使用方面提供支持。
5.調解糾紛和消費者不滿。
6.與各城鎮、州、國家、歐洲和國際相關機構以及企業、聯合會和其他股份持有者保持聯系和合作。
除了強化數字化議事日程外,數字化代辦中心特別要注意在經濟、法律和技術方面的數字化持續建設。數字化和聯網化一方面在改革,一方面在發展,這種動態變化應得到進一步科學分析,得到持久技術評價。有了數字化轉型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作為基礎,數字化代辦中心可以更好地發揮數字化領域政府“智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