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會。日本人一般不會賣假貨,像上面所說的,日本是一個講究誠信到變態(tài)的國家,在這樣的誠信體系必然存在這樣一種現(xiàn)象,那就是一旦違反帶來的后果必定十分嚴重。
日本商業(yè)中也偶有造假現(xiàn)象,比如將國外的產(chǎn)品冒充日本本國產(chǎn)品,再比如之前好幾次出現(xiàn)將中國產(chǎn)的鰻魚冒充日本鰻魚事件。
這樣導致的結果是:
第一,老板公開謝罪;
第二,銀行停止貸款上下游企業(yè)和合作伙伴停止商業(yè)關系,企業(yè)只能倒閉;
第三,部分年齡較大的企業(yè)主會因為無力重新創(chuàng)業(yè)走上絕路,比如自殺。再比如說公眾人物撒謊,不作任何辯解的道歉。
日本社會的誠信體系的維系既包括來自政府的懲罰,也包括來自獨立的司法的懲處。日本《商標法》,《民法》,《刑法》,《關稅法》等法律中均有打擊造假售假相關行為的條款。
偽物であることを知りながら販売すれば、商標権を直接侵害する行為に當たり、10年以下の懲役もしくは1000萬円以下の罰金、またはその両方を科せられる(商標法78條)。
(商標法第78條)在知道假貨情況下進行銷售屬于侵害了他人商標權利,有可能被處于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上限10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并有可能同時處于有期徒刑和罰款。
相手に本物だと偽って販売すれば、詐欺罪になる(刑法246條)。詐欺罪の場合は、10年以下の懲役刑。
(刑法)欺騙消費者以假亂真的銷售構稱詐騙罪,上限可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オークションに出品すれば、商標権の間接侵害にあたる販売目的の所持となり、5年以下の懲役もしくは500萬円以下の罰金、または両方を科せられる(商標法78條の2)。
(商標法第78條第2項)即便是在網(wǎng)上販賣假貨也侵犯了商標權利,有可能被處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上限50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
更多的是來自由媒體的曝光。一旦有人制假販假,被媒體曝光。老百姓就立馬知情了,制假者的日子就算到頭了。不像國內(nèi),雖然也有媒體曝光的,也有政府查辦的。但基本上都是一個套路:查一起,罰一起,幾天后老板又開張。
在日本不但不再有人購買他的產(chǎn)品,連他再妄圖開辦企業(yè)也不再可能,他的誠信記錄上就有了污點。一個人生活在日本,如果歷史記錄有污點,這可是一件名譽掃地的大事情,在日本一旦名譽掃地,再開辦企業(yè)是沒有可能的。
觀察日本的小型超市的貨品,發(fā)現(xiàn)所有的商品都有完整的包裝,包扣肉類、大米這樣的大眾貨。包裝上有它的產(chǎn)地,產(chǎn)地不是某某省某某縣。而是某某町某某社,只要你認為有問題,馬上就可以找到當事人。
當然對問題產(chǎn)品不需要消費者親自勞駕,你只要給這家超市的人說道一句,一般就會立馬得到明確的回應。當然你還可以給主管這件事情的政府“相關部門”打電話。
你的任何的投訴方面的電話都會立即得到查處,而且查處的結果將會使制假者倒閉,你還會由此得到不小的補償。沒有一個政府部門或者某一個官員對此推諉或者搪塞你,否則他就可能丟掉飯碗。
你如果不想“打擾”政府,那就給媒體打電話吧。日本的媒體才不管你的企業(yè)有什么背景,有什么靠山,更不會理會你是個什么混混。媒體的報道即快速又詳實,會立即招來社會的關注,因為日本人沒有人相信媒體是專門給某一個利益集團說話的,而且媒體也沒有義務向任何人請示某一件事情該不該報道。
然后,你還可以通過司法解決你的問題。法院較少有不理會你的事情發(fā)生,更不會在審案時掂量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地位及其所帶來的社會影響什么的。
走遍日本的大街小巷,大賣場也好,小超市也好,其貨品都堪稱琳瑯滿目,日本的產(chǎn)品可能有高價現(xiàn)象,但沒有聽說過出產(chǎn)假貨的公司。就算日本的產(chǎn)品有價格上的差異,也是比較一致的,上下浮動10%就已經(jīng)到頭了,沒有一件商品在甲地賣1000元,在乙地賣3000元的現(xiàn)象。
日本人的素質也達到一定程度。日本個人關系之間達到令人不可思議的誠實。例如,在大阪附近的一個小村的汽車站附近,放著一袋一袋的新鮮蔬菜,旁邊一塊破木條上注明100日元一袋,無人監(jiān)管,全憑顧客自覺把錢放到一個類似儲蓄罐的盒子里。
日本有許多自助加油站,自己加多少油自己放錢進去,從來沒有人不付錢加油。日本商場,超市,還是自動販賣機都從來不裝所謂錢幣識別系統(tǒng),因為沒有人使用假錢。
在日本,丟了東西從來不用著急,因為這種情況下拾到的人都會送到距離較近的警察局。日本不僅是一個富強發(fā)達國家,更是讓人心靈安放的國家。日本還是一個精益求精、執(zhí)著、專注、精益追求、嚴謹?shù)拿褡澹@也是日本成為強國重要原因之一。
文章來源:日本和風留學